來源:本站整理 2014-05-09 19:06:25
2014年麗水市的優(yōu)惠類別由原來的政策類和競賽獲獎類增加為政策類、科技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四大類。其中,政策類優(yōu)惠由原來的加5分、10分調整為降低5分、10分錄取,科技類、體育類和藝術類加分分值不變。加分政策類優(yōu)惠對象擴展為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籍、臺灣省籍考生;少數(shù)民族考生;在初中階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并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考生;革命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軍人子女;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六類。
自2016年起,參加浙江省青少年科技創(chuàng)新大賽(不含科幻繪畫)或浙江省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lián)賽獲得省級一、二、三等獎的考生,分別由2014年的加10分、8分、5分調整為加8分、5分、3分;參加納入浙江省學生(青年)體育競賽計劃的項目競賽個人前六名、集體項目前六名的隊員,由今年加10分調整為加8分;參加重大國際比賽以及由國家舉辦的全國性比賽獲前六名的考生,由今年加15分調整為加10分;浙江省學生藝術特長水平測試A級、B級證書獲得者,不再享受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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