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 作者:中考網編輯整合 2015-03-11 20:01:16
理解質量守恒定律
⑴參加化學反應的,所給予物質不一定都參加反應,若反應物有剩余,剩余的物質沒有參加反應。所以必須強調“參加化學反應”,而且質量守恒定律只能用于解釋化學變化。
⑵質量總和“是參加化學反應的物質的質量總和和反應后生成的物質的質量總和”。
如:鎂在氧氣中燃燒生成氧化鎂,參加反應的鎂的質量和參加反應的氧氣的質量的和等于反應后生成的氧化鎂的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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