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wǎng)整理 作者:紫涵 2015-04-02 13:27:44
語文科
一、考試依據(jù)
1.教育部2011年頒發(fā)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
2.教育部2002年頒布的《關(guān)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
3.我市初中語文教學的實際情況。
二、考試內(nèi)容與要求
根據(jù)語文學科的特點和課程標準的要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包括下列三個能力層級:
識記:了解并記憶學過的語文知識和學習材料,能正確地再認和重現(xiàn)。如認讀漢字、了解有關(guān)文學常識、背誦課程標準規(guī)定的篇章等。
理解(含感悟、分析、綜合、鑒賞等):掌握并領會所學的語文知識和學習材料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意義,能作正確的解釋、說明或推斷。如領會語句的含義、把握、概括閱讀材料的基本內(nèi)容等。
運用(含應用、評價、探究等):把學到的語文知識用到新的語文實踐中,比較靈活地解決不同情景中的實際問題。如改正文章中的毛病,會寫記敘文、簡單的說明文、議論文和日常應用文,說話得體等。
注:①根據(jù)本屆學生的實際情況,這里的“課程標準”是指2001年版。
②2015年具體篇目為:《駱駝祥子》、《童年》、《格列佛游記》、《鋼鐵是怎樣煉成的》、《朝花夕拾》、《繁星·春水》、《水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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