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衢州市教育局 作者:衢州市教育局 2023-04-18 20:15:1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3年浙江衢州中考體育考核實施方案,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市文件精神,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校體育工作,引導學生積極主動地參加體育鍛煉,切實提高廣大青少年學生的健康素質和運動能力,進一步做好初中畢業(yè)學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衢州市教育局制定《衢州市初中畢業(yè)生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當前疫情形勢下學校體育工作的通知》(教體藝廳函〔2023〕4號)《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當前疫情防控新形勢下學校體育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3〕54號)精神,大力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通過體育中考,切實施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不斷提高體育學科教育教學質量,引導廣大學生樹立“健康第一”思想,培養(yǎng)學生終身鍛煉觀念,鼓勵學生積極主動地參加各種體育鍛煉活動,不斷增強青少年體質,促進青少年健康成長。
二、實施原則
。ㄒ唬﹫猿止健⒐、公開原則。做到組織嚴密,操作規(guī)范,體現公平,確保有序。
。ǘ﹫猿诌^程管理與目標效果測試相結合的評價原則?荚嚨母灸康脑谟谂囵B(yǎng)學生的運動興趣,增強學生的身體素質,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
。ㄈ﹫猿忠匀藶楸驹瓌t?荚嚨膬热、標準、辦法要體現普及性,有利于學生自主選擇,培養(yǎng)興趣,發(fā)展特長。
三、考試內容及分值設置
。ㄒ唬┛荚噧热荨0w質健康水平、運動技能素質兩部分。
。ǘ┓种翟O置?偡譃40分,其中體質健康水平4分、運動技能素質36分。
四、考試時間
1.體質健康水平考試安排在初三學年第一學期,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工作要求于12月底前實施完畢。
2.運動技能素質考試安排在初三學年第二學期(游泳項目除外),具體時間為4月15日至5月10日。游泳項目考試安排在初三學年第一學期,具體時間為8月20日至9月20日。
五、考試辦法
。ㄒ唬w質健康水平(4分)。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項目包括體重指數(BMI)、肺活量、50米跑、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1分鐘仰臥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由學校負責具體測試工作,按初三學年測試成績計分,成績達到優(yōu)秀4分,良好3分,及格2分,不及格1分。
學生體質健康水平測試成績必須及時公示。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抽查,凡抽查未達到原成績80%以上的學校,由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組織重新測試。
。ǘ┻\動技能素質(36分)。運動技能素質測試工作以縣(市)為單位組織,各縣(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測試,測試方案分別于初三學年第一學期8月15日(游泳項目)、初三學年第二學期4月10日前上報市教育局考試院,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體育中考巡視人員到場巡視。柯城區(qū)、衢江區(qū)實行市區(qū)統(tǒng)一測試,由市教育局統(tǒng)一安排。測試內容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測試項目(12分):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或100米游泳或1分鐘跳繩。
第二類測試項目(12分):擲實心球、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
第三類測試項目(12分):籃球運球上籃、排球墊球、足球繞桿射門。
每位考生測試三個項目(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分別測試一個項目),由考生根據當地條件和自己的興趣愛好與特長自主選定。各初中學校要指導學生、家長根據考生身體實際評估情況選報項目。支持未報考初三第一學期游泳單項測試的考生于初三第二學期復選游泳,此條政策只限應用于2023年體育與健康考試。
往屆生、在外就讀回本市參加中考的,體育中考測試項目、標準等與應屆生相同,由縣(市、區(qū))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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